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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基本情况

1.1建设单位

山东大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

山东大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中性染料中间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3项目地址

本项目拟建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1.4项目联系人

金保全


1.5拟建项目简介

山东大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系青岛潮星清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为新建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保全,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企业性质为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中性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生产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目投资15020万元,建设2000吨/年中性染料中间体项目,建成后,拟定员100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20人,生产人员80人,所有从业人员均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2拟建项目相关人员名单


姓名

技术职称

专业名称

资格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夏凌毅

高级工程师

硅酸盐工程

P20140600693

报告书编写人

徐勤朋

卫生检验

P20150601347

彭意程

预防医学

P20140600931

苑旭洲

生物技术

P20140600690

内部审核人

杨静

有色金属冶金

P20150601345

技术负责人

刘希良

副主任医师

预防医学

P20140600694

质量控制负责人

程高明

高级工程师

分析化学

J20140600809

报告签发人

程高明

质量负责人


3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邻硝基氯苯、硫酸、氯化亚砜、二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氨、氢氧化钠、乙酸、铁粉、肼、乙二醇、硫化氢、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4检测结果

4.1化学因素

本项目粉尘及化学毒物定点检测结果、个体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4.2物理因素

本项目工频电场测量结果及噪声定点测量结果、个体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5评价结论

山东大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中性染料中间体项目已立项,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建项目有关资料及类比现场调查结果的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山东大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中性染料中间体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树脂粉尘)、邻硝基氯苯、硫酸、氯化亚砜、二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氨、氢氧化钠、乙酸、铁粉、肼、乙二醇、硫化氢、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该拟建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措施,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项目《可研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状况下,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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