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1.1建设单位
烟台金莱食品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
烟台金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速冻调制食品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3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莱州市土山镇龙环前路370号
1.4项目联系人
金胜勇
1.5项目简介
烟台金莱食品有限公司前身为莱州市畜禽集团总公司,莱州市畜禽集团总公司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1998年改制成立莱州市巨龙食品有限公司,后与2003年成立烟台金莱食品有限公司。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为莱州市土山镇龙环前路370号,占地面积为60万平方米,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间活鸡宰杀和速冻调制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人员类别 | 姓名 | 技术职称 | 专业名称 | 资质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夏凌毅 | 高级工程师 | 硅酸盐工程 | P20140600693 |
报告编写人 | 苑旭洲 | 中级工程师 | 生物技术 | P20140600690 |
彭意程 | 无 | 预防医学 | P20140600931 | |
姜坤 | 高级工程师 | 通风工程 | J20140600812 | |
内部审核人 | 杨静 | 无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P20150601345 |
技术负责人 | 刘希良 | 副主任医师 | 预防医学 | P20140600694 |
质量控制负责人 | 程高明 | 高级工程师 | 分析化学 | J20140600809 |
报告签发人 | 程高明 | 高级工程师 | 分析化学 | J20140600809 |
3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氨、硫化氢、粉尘、噪声、工频电场等。
4检测结果
4.1化学因素
本项目粉尘及化学毒物定点检测结果、个体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4.2物理因素
本项目工频电场测量结果及噪声定点测量结果、个体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5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该项目属于食品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生产项目。
用人单位针对其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用人单位在充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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